关于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
公 告
按照湖南省总工会、湖南省税务局和邵阳市总工会关于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我市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规范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坚持企业自主申报
(一)政策支持期限
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政策支持的时间段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具备返还条件的小微企业(建立工会组织且有独立工会银行账户),由武冈市总工会直接拨付返还资金;对没有单独开设工会账户、暂不具备返还条件的小微企业,由武冈市总工会进行经费补助。
(二)申报时间
各小微企业应于2022年12月31日之前,分年度向武冈市总工会提交工会经费返还申请书,实行一年一申请。凡逾期申请的原则上不再受理。
(三)申报材料
小微企业提出申请时,应一并报送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填报《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申报表》,同时报送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
3.政策支持时间段内上缴的工会经费完税证明(上缴工会经费入库票据复印件),一式两份;
4.企业工会依法取得的《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或者上一级工会批准其成立工会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5.小微企业工会独立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以上资料均要加盖申报企业工会公章,没有成立工会组织的加盖企业行政公章。
二、规范工会经费返还和补助流程
(一)资格审核
结合市税务局关于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征收标准的认定,武冈市总工会财务资产部对申请的小微企业资料进行审核,要求小微企业提供相关工资表、财务报表核实单位从业人员、营业收入以及资产总额;同时,可根据具体情况上门核实申请的小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以及资产总额情况,查验经费入库情况等。
(二)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1.在2020年1月1日—2021年3月31日期间缴纳工会经费的小微企业中,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武冈市税务局提供的本地缴纳工会经费的小微企业名单,进行划定;
2.对2021年4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缴纳工会经费的小微企业,按照《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中“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规定,进行划定。
(三)经费返还和经费补助
资料通过审核后,由武冈市总工会将所属期限内工会经费返还至相对应的小微企业工会独立银行账户。对没有单独设立企业工会账户的小微企业,可由企业行政按照《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湘工发〔2018〕20号)规定,面向本企业在职职工开展送温暖、送帮扶等活动,活动经费按规定程序在市总工会审核报账。
申报地点:武冈市总工会财务资产部
地 址:武冈市同保路65号(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大院内)
联系人:邓 丽,联系电话:13908421633
武冈市总工会
2022年7月2日
初审:邹叶琼丨二审:周维胜丨终审:肖晓锋
主办:武冈市融媒体中心
主管:中共武冈市委宣传部
来源:武冈市总工会
编辑:杨勇
本文链接:https://wap.newswugang.cn/content/2022/07/14/115242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