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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冈市融媒体中心网站网络举报处置规则
2026-03-18 12:00:23 字号:

武冈市融媒体中心网站网络举报处置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武冈融媒体中心网站(以下简称“本网站”)的网络环境,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所有通过本网站进行网络举报的行为,旨在规范举报流程,确保举报信息得到有效处理和及时反馈。

第三条 本网站鼓励用户积极举报违法和不良信息,共同营造健康、文明、清朗的网络环境。


第二章 举报内容

第四条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主要分为9类:政治类、暴恐类、诈骗类、色情类、低俗类、赌博类、侵权类、谣言类、其他类,用户可通过本网站举报以下违法和不良信息:

1.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

5.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的;

6.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的;

7.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8.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等合法权益的;

9.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五条 举报信息应包含以下内容:

1.举报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可选);

2.被举报信息的网址或链接;

3.举报信息的具体内容及涉嫌违法的理由;

4.相关证据材料(如截图、视频等)。


第三章 举报方式

第六条 用户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

1.邮件举报:将举报信息发送至本网站指定的举报邮箱(举报邮箱:wugangnews@163.com

);

2.电话举报:拨打本网站公布的举报电话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739-4271392

),说明举报核心内容及相关情况。


第四章 举报处理

第七条本网站工作人员在收到举报信息后,将立即对举报内容进行核实和处置,并在规定时限内反馈处理结果。

第八条 本网站在处理举报信息时,将严格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隐私,切实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九条 对于恶意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行为,本网站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 本网站工作人员在处理举报信息时,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本规则,不得泄露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隐私,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规则由武冈市融媒体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二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条款,以法律法规为准。

来源:武冈融媒

作者:武冈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王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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